龙辉职业技术学校操行成绩评分标准
发布时间:2011-4-14 9:35:27    浏览:357
1、上课、晚自习旷课一节扣2分,达一天扣10分;
2、上课、晚自习迟到早退、两操缺勤,一次扣1分;
3、晚休未请假私自外宿者,一次扣5分;
4、经老师组织无故不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活动(包括打扫卫生),一次扣1分;
5、打架 、赌博、偷盗者,一次扣10分,抽烟、酗酒初犯扣1分,经班主任教诲不改者加倍论处;同时对以上事实举报者给予同等的奖励;
6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、竞赛等活动者,一次加1分
7、做好事一次加2分,通报表扬者另加5分;
8、参加各项比赛、竞赛活动,个人荣获一等奖加5分,二等奖加3分,三等奖加2分,四、五、六等奖加1分,若团体获奖则分别加4分、3分、2    分、1分(以上视颁奖得主);
9、当月出满勤者加5分;
10、对工作认真负责、贡献突出的班干当月另加1-8分,而对不负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扣1-8分;
11、上课、自习课扰乱课堂秩序受点名批评者,扣2分;
12、作业不交者,每次扣1分;
13、每周进行评比,每月总评、按班级人数10%给予奖励、操行成绩月总班评经考核未达标者学生科统一组织学习;
14、对其它未作规定的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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